80Kg/小时干法制粒机
购进干法制粒机连线1套,由干法制粒机和相关配套设施组成,适用于遇湿热性质异变不稳定的物料生产。稳定生产能力:80Kg/小时。
供应商负责以上系统所有设备的制作加工、零配件供应、管道阀门管件供应、仪器仪表供应、控制系统以及电气元件供应、安装(含配电柜到设备的配电、连接),设备的安装就位、阀门管道连接、支吊架支座现场制作、系统调试、系统验证直至符合GMP要求。
干法制粒机连线安装在洁净生产区,定位时要考虑房间整体布局,设备使用符合新版GMP要求。
设备平面布置由供应商沟通后设计,保证有足够的安全与检修空间。
电力要求:380V/220V,50HZ,3相5线制。
所有线缆均有标号并有连接线路图、原理图、安装图等。
所有的线路应密闭在接线槽内。
所有电缆终端应卷曲包好线头做好相应标记,标记必须经久耐用,不易污损。
所有控制配线必须采用低电压控制系统,电压≤36伏特。
低压接线(24VDC和通讯/信号线路)应 与控制盒中的控制电压和较高的电压隔离开。
控制柜、操控箱、操控按钮具有良好密封,可阻止灰尘、水和湿气进入其中。
供方需保证设备上所有工件、材料,应确保全新无缺陷,未使用过的组件,符合于目标用途。
设备应贴有统一的设备铭牌,设备的操作按键用中文进行标示。
设备的主体材质为SUS304不锈钢材料,设备易清洗、消毒。
从设备导出的电缆,工艺配管等由供应商提供。其控制电缆、动力电缆、工艺配管的铺设安装由设备供应商完成。
设备操作系统不得设置时间、日期等受限功能(解释权在需方)。
主、辅机连接所需物资由供方提供并安装连接。
设备主要零部件使用寿命要保证5年以上,5年内保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重点为挤压电机减速机、送料电机减速机、制粒电机减速机。
材质要求
与物料接触的部件采用316L不锈钢,其它表面采用SUS304不锈钢,并要提供材质证明。内部镜面抛光,抛光度≤0.4μmRa;外表面为亚光处理,表面光滑、平整。
垫圈,密封圈和O形圈只能采用制药级聚合材料,例如聚四氟乙烯等,并能耐受乙醇、臭氧等物质的腐蚀和侵蚀以及耐高温,且要提供材质证明。
设计、制造、材料、所有部件的供应以及配置必须基于并符合相关规范对口服制剂生产的要求。
所有焊件需钝化、抛光,抛光度达到≤0.6μmRa。
所有紧固件都应为不锈钢材质,紧固件应**程度上避免使用螺纹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