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试验仪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气源(甲烷或天然气),按的火焰高度和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能对总质量过和不过 18kg 的移动式设备火护外壳;驻立式设备的火护外壳;安置于火外壳内的材料;V-0、V-1、V-2、HB、5V、HF-1、HF-2、HBF 级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性能参数:
灯具 本生灯灯管直径 9.5mm±0.5mm 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长度约 100mm
本生灯具管口形状 圆形灯口和不锈钢鱼尾状灯口(可更换)
灯具试验倾角 0°、45°、90°可快速定位,行程约 150mm
施燃气体 98%甲烷气(基准气),也可使用 37MJ/m 3±1MJ/m 3天然气
施燃和移开时间 1s~999.9s(数显可预置)
持燃时间 1s~999.9s(数显不可预置)
重复施燃次数 1~9999次(数显可预置)
试验区容积 大于0.75m3背景黑色,1220mm*600mm*1120mm
电源功率 0.5kVA 220V 50-6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