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商标:松树
- 企业类型:贸易商
- 新旧程度:全新
- 原产地: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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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蓄电池充、放电
4.4.1 充 电
a.更新充电
常温下,电池储存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电池端电压低于2.09V,即需要进行更新充电。其方法是,蓄电池组不带负载,充电电压为2.35 ± 0.03V/(25℃时)单元,充电电流限制为10%C5(A),进行连续96小时充电。
b.初始充电
充电方法同“更新充电”方法,充电时间为48小时,直至充电电流为一个稳定的值,通常小于1mA/Ah(C3)。
c.浮充充电
蓄电池浮充电压设定为2.23~2.27V/单元(25℃时)(蓄电池正负端子测定值的平均值),充电电流设定为25%C10(A)。若蓄电池工作环境温度变化范围很大,应对环境温度下的充电电压进行修正,以25℃为基准,每相差1℃修正值为0.005V/单元,即温度每升高1℃,浮充电压降低5mV,温度每降低1℃,浮充电压升高5mV。
d.充电电流
蓄电池充电电流不大于2I5(A),各项指标正常。
4.4.2 放 电
a.蓄电池的循环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