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试验 3.1电气耐久试验:a.在机械耐久试验的同时进行门锁装置的电气触点的电气耐久试验;b.电气触点在额定电压和两倍额定电流的条件下接通一个电阻电路;c.电气耐久试验后,电气触点不应产生影响的电蚀和痕迹。1.使用机械耐久试验装置和电阻性负载电路进行试验。2.试验应在门锁装置处于工作位置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有数个可能的位置,则应在被试验单位判定为不利的位置上进行。3.2 3.2.1电气触点的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a、在电气耐久试验的后应进行门锁装置电气触点的接通分断能力试验。试验应按照GB14048.5的规定的程序进行。b、作为试验基准的电流值和额定电压应有试验申请单位指明,如果没有具体规定,额定值应合下列值:对于交流电为:230V,2A;对于直流电为:200V,2A;c、在未说明电路类型的情况下,则应检验交流电和直流电两种条件下的接通和分断能力。1.试验应在门锁装置处于锁紧状态时进行,如果存在数种可能的位置,则试验应在不利的位置上进行;2.试验样品应与正常使用时一样装有罩壳和电气布线。电气试验 3.2 3.2.2对于交流电路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a.在正常速度和时间间隔为5s-10s的条件下,门锁装置应能接通和断开一个电压等于110%额定电压的电路50次,触点应保持闭合至少0.5s;b.试验电路应合电路功率因数等于0.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