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燃烧性试验是 IEC 60950:1999,UL 94、IEC 707、IEC 695-2-2、ISO1210:1992;ISO9772-2001等标准规定的模拟试验项目。燃烧性试验是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气源(甲烷或天然气),按的火焰高度和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试品下铺垫的引燃物是否引燃来评定其燃烧性。
本燃烧性试验仪能对总质量过和不过 18kg的移动式设备火护外壳;驻立式设备的火护外壳;安置于火外壳内的材料;V-0、V-1、V-2、HB、5V、HF-1、HF-2、HBF 级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信息技术设备、电气事务设备、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灯具
本生灯灯管直径 9.5mm&plun;0.5mm从空气主进气口或入口处向上长度约 100mm 等
本生灯具管口形状
圆柱型灯口和不锈钢鱼尾状灯口(可更换)
灯具试验倾角
0°、20°、45°90可快速定位,行程约 150mm
施燃气体
98%甲烷气(基准气),也可使用 37MJ/m 3&plun;1MJ/m 3天然气